(2024年12月25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)
因工作职务变动,顾俊提出辞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,杜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:接受顾俊辞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,报杜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