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12月25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)
因工作职务变动,王建辉、顾俊、任启峰提出辞去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:接受王建辉、顾俊、任启峰辞去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,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、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