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6月21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)
因身体原因,王莉莉提出辞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:接受王莉莉辞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