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次数:2241作者: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10-26 |
代表履职意识的强弱和履职水平的高低,直接关系到权力机关工作效力的发挥。近年来,朔里镇人大不断探索和建立必要的约束和激励机制,充分发挥代表作用,激发代表活力,促进代表履职,从而永葆代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。
一是科学录入代表履职信息。因代表联系群众、接待群众、提建议意见等履职活动跨度时长,该镇定期逐人逐事整理“五簿”的相应活动记录。在季度集体活中专门安排代表亲自补录至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册,为年度履职考核提供依据。
二是客观公正考核履职内容。按照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规定的“个人自评、代表小组初审”的规定,该镇人大在年度的第四季度未开始考核打分。“个人自评”阶段,代表在自评分时,要将每一项得分依据形成简短文字;“小组初评”时,每一位代表要将自评得分原由进行陈述,接受小组成员监督,多数小组成员无异议,交代表工作机构审核。
三是定期通报代表考核情况。对代表履职的情况以及考核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。一是向代表本人通报,让代表了解自己的履职情况。二是向代表小组全体代表进行通报,使代表互相了解履职情况。三是向代表所在单位和选区进行通报,以便掌握代表履职情况。
四是建立表彰制度。对代表进行表彰将起到激励作用。该镇将根据代表履职考核情况,年度考核优秀的授予“优秀人大代表称号”,代表小组有三名及以上代表考核优秀的授予“优秀人大代表小组称号”,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,召开大会预备会时进行表彰。对评选出的优秀代表,在换届选举时还可以向有关方面提出连选连任的建议。